网络营销,创意致胜【字体:大 中 小】 | ||||
2012年网络营销可谓大放光芒,对企业来说是新营销手段的更多尝试,但真正能抓住网民兴趣和眼球的是那些有意思的、充满创意的营销活动。因此,创意依然是决定网络营销致胜的关键。 营销中最难沟通的目标消费群是网民,因为他们使用互联网的习惯,只会挑选对自己有用的资讯,很容易就会把广告的信息过滤掉。这种情况下,一切传 统形式的广告对于他们来说,都是不起作用的。那些形式老套,弹出来的广告、蹦出来的信息只会招来反感和上网者的咒骂,如果网民连最起码的点击都不愿意,内容再好都是空谈。 互动和娱乐构成了网络营销独一无二的优势,通过创意,网民可以充分体验产品带来的全新感受,最大程度避免了大量传统广告强制性所带给人们的厌恶 感。网络营销对创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因为要让网民参与进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创意起到一个关键因素。做到形式创新、内容创意才能抓住眼球,达到真正传递广告信息的目的。 创意在这场营销变革中必将与消费者、与网民走得更近,互动性更强,参与度更高。 【发表评论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收藏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推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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